商标争议答辩

一、简要说明

    被争议人在自己商标提出争议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作出的答辩。被争议人应当在受到答辩通知书30日内作出答辩。

二、办理流程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答辩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答辩书件:包括撰写答辩书、拟写答辩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答辩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件;

三、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

    3、企业简介及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4、企业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5、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复印件;

    6、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或复印件;
 
    7、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8、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量的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

    9、商标真实含义、设计思想、专业设计证明,出具书面材料。

四、答辩要点

  商标争议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争议申请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答辩时应把握住的几个要点是:

    1、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争议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答辩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答辩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3、针对性强

    答辩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争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申请人争议的作用。  

    有理还必须有据,答辩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4、按期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答辩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能是无限期的。按照现在商评委办文速度,从答辩通知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其中包括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对商标异议复审答辩的叙述还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以为文章越长越有理,材料越厚越有说服力。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5、注重证据

    虽然答辩方由于有商标注册证,而具有客观优势,但是一旦争议申请人因为找到新的关键证据和理由,就很有可能撤销该注册商标全部或部分商品。在此情况下,必须针对新的证据材料和理由进行相对应的充分准备,分析关键找出漏洞,重新组织新证据材料和答辩反驳理由,才能确保原来的优势,否则,很可能被翻案,扭转胜负。

    因此,需要针对争议的新理由和证据,准备组织和收集新的反驳证据和理由,分析确定重点思路和方向,综合所有证据从新的证据角度提出答辩反驳理由。

五、答辩费用

    1、规费:0元;

    2、代理费:3500元/件起。